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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

作者:admin浏览次数:0日期:2018年09月14日

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,根据7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》,我省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。

记者注意到,包括企业集团核准登记、设立分公司备案、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多项涉及工商注册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。取消审批后,将通过维护信息系统、完善规章制度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其中,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,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,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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